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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與答
請放心,不管來此諮詢或是借貸的客戶一律保護其隱私,資料也絕不外洩,借貸結束立即銷毀,客戶絕對可以完全放心。
Q2. 當舖跟高利貸有什麼差別?
差很多!
當舖不等於高利貸。
當舖是必須經由政府合法立案,遵循當舖法規來保障客戶。
以日計息,借貸多久算多久,快速放款。另可申請辦理本息分期攤還、利息越繳越低。
免押、免保、免手續費、免看人臉色、免有人情壓力
典當物件以典當日起算 3個月到期,到期內或到期時如欲取回典當物件,則需憑當票並支付典當金額及典當期間之利息即可取回典當物,利息每一間當舖稍有不同,但都在合法利率範圍內。
如果當票3個月到期還無法贖回,可以辦理延長,只要正常繳息,則可無限次延期。如到期未去贖回或支付利息,則為流當,物件所有權即屬當舖,由當舖進行販售買賣套現金。
Q3. 請問有年齡限制嗎?
凡是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皆可以提出申請。
Q4. 請問如果在銀行有信用瑕疵,還可以辦理借款嗎?
當然可以。 銀行信用瑕疵並不影響在當舖辦理 借款
當鋪成立的目的就是解決民眾因為借款條件在銀行不符合放款標準、無法承作的急需短期週轉的資金需求。
Q5. 一般自用汽車與權利車的差異?
當個人讓渡或當舖讓渡兩種,當舖讓渡又稱流當權利車。
流當車分別為:
該車無積欠銀行貸款(可過戶)、該車有積欠銀行貸款(過戶需與銀行協商)
權利車分別為:
無積欠銀行貸款,但有欠稅、罰單、靜止異動之車輛(假扣押);有積欠銀行貸款。
當舖流當車是指車主本身與銀行有借貸之民事關係,車主又向公開執業的當舖質押借款,而逾期未繳息或未贖回。當舖則需以當業法第二十二條:將收當物品於逾滿當期日三個月過五天後,仍未取贖或繳息者,其該流當物得拍賣或陳列出售。動產質權第八百八十四條(動產質權之意義)稱動產質權者謂因擔保債權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(當舖)移交之動產得就其賣得。
Q6. 利息怎麼算?
我們是依照政府公定的合法利率下作為計息的標準(即一個月利率2.5%,倉棧費5%),半個月計算一次。質當物於半個月(15日)內取贖者,以半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;以日計息,不足十五日者,以十五日計算。
範例一
王小明於3月12日以擔保品質借四萬元, 依王小明的個人狀況我們給予2.5%的利率,加上5%倉棧費。因此在30日後(4月11日),小明的最低應繳金額是3,000元(40,000*7.5%)。
範例二
上述範例中,王小明在3月20日就來辦理繳清,因借款期間不足十五日,以十五日計。因此應繳利息為1,500元(40,000*7.5%/30*15),繳清總額為41,500元。
範例三
承上範例,王小明在3月30日來辦理繳清,借款期間18天,則以日計息,共計十八天計算,應繳利息為1800元,繳清金額為41,800(40,000*7.5%/30*1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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